您当前的位置是:首页-新闻中心
闽运管培训〔2013〕33号
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教雷竞技电话辆标识及
证件配发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设区市(区、道路)运输管理处(局):
根据《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省道条》)规定,自2014年1月1日起对 我省教雷竞技电话辆实行配发《教雷竞技电话辆证》管理。由于我省《教雷竞技电话辆证》式样设计及相关管理办法等尚在研究制定之中,为不影响我省驾培机构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, 保证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延续性,经研究,现就我省教雷竞技电话辆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我省现有教雷竞技电话辆的标识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,顺延至2014年3月31日,期间暂不对教雷竞技电话辆实行配发《教雷竞技电话辆证》管理。
二、自2014年4月1日起,全面落实《省道条》关于教雷竞技电话辆管理相关规定,全省正式启用《教雷竞技电话辆证》,原教雷竞技电话辆标识同时废止,此后不再对教雷竞技电话辆发放纸质标识。
三、请你们接文后即告知辖区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驾培机构,进一步宣贯《省道条》精神,确保《省道条》实施过渡期的行业稳定。
福建省运输管理局
2013年12月31日